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,酒其实就是那块背后的磨刀石。酒是个好东西,有言为证:酒壮英雄胆。我要说的是,酒可以让小人物做平时不敢想的英雄事,不管觉得自己生得如何低三下四,酒后却魅力无比,再洁白的天鹅肉也敢想 。酒的妙处和《大力水手》中的菠菜一样,都能激发人的斗志, 让人觉得自己无比强大。武松打虫那样的好事必究只是典型,大部分醉鬼醒后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。
高一时给同班女生写了封信,中午托人送去,下午的课是绝不敢去上了,我住校外,买了瓶一滴香,一路小跑着回去。整个下午心跳得要蹦出来,沉醉在憧憬被接受的幸福里,很快把整瓶酒喝下,天昏地暗的睡了去,醒来已是第二天黄昏,换了衣服出去吃东西时,脚还象踩在灶灰上。廉价的一滴香酒成就了酒醉一样的初恋。
大学毕业后分到一个偏远的乡村中学,学校有16个钢弹男教师,女教师只有三位,但都结婚了。文化生活基本就喝酒,顿顿喝。一次我的生日,佐猪头肉喝头道苞谷酒,醉了六、七个教师。晚上回到学校,热闹得很:有人爬树,有人在厕所旁菜地里酣睡,有人在楼梯上摔跤把月形疤痕印上了额头,有人踢校长的门。第二天,我被校长教育了一下午,新学期有老师来报道,校长先给他们打预防针,说不要跟我在一起。
辞职离开家乡前,去了女友那边一趟,分手是件让人伤感的事,毕竟感情维系了7年有余。完了有个乡村二流子抱了坛木瓜酒来给我践行,心伤酒人,一坛见底,几乎是爬着上车的。醒来时,车上的人走光了,却起不来,原来有人在我背后泼了白乳粘胶,外衣牢牢地粘在座位上了。后来想起坐我旁边的是女人,估计是错认其为女友, 把猪咸手放她肩上了,也就是现在娱记们热衷使用的文明用语”袭肩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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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分类 at 11月 11th, 200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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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震雀
昨日难得好心情, 在家设宴待客,酒过三杯, 大家因何事较真了起来,脸红脖子粗的, 我说了句什么后, 娱乐界的李敏同志说:“你这是裤裆里放炮仗——震雀”,大伙先愣住了, 然后喷饭。
我老家石门人使用形容词或副词时, 喜欢在中间加A后面的那个字, 作程度副词,比如:漂*亮、幸*福。。。
我说这“震雀”好是好, 但有性别歧视, 只能针对男士,不和谐, 不平等, 以后应该说:”裤裆里放炮仗—震* 雀。”哈哈, 又得一笑。
2.健康
最近大理街头有个地产广告挺火的,就四字:赫斯果求。我百思而不得其解,后来在某个饭局上听朋友聊起, 朋友说亏你还是白族,亏你还教英语, 那不就是白话“健康好过”的汉音吗? 我用白话说了一遍,发现傻的不是我, 这它奶奶的, 音走远多了。
想起一个故事,也是有关发音的。
我十余年在一个村子教书,那里有个叫福才的人就因为健康二字差点送命。
文革期间开个会什么的,大家都要喊口号,不巧这次刚好有县里来的工作队, 不巧福才的某个远房亲戚是地主,不巧福才想表现一下,声音就比大伙大了:敬祝毛主席永远健康,万寿无疆!
福才还没弄清甲乙丙丁时, 已被人按翻在地。福才的发音确实有问题, 他没读过书, 平时也没机会练习外语,他把健康念成“吉康”了, 这还了得,“吉康”在白话里是“肚子饿”的意思, 你祝毛主席永远肚子饿, 那还了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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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分类 at 11月 11th, 200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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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说的快餐文字指的是短文,短文有两个好处:一来自己写得轻松;二来有人赏脸的话,看看也不浪费生命.
我的名字叫简内,有个叫梅飞飞的人读过我的几首短诗,写诗评时就自做主张地说:简内是简单的内心。这么说有点望文生义的嫌疑, 一点含金量也没有,不过要说我写的诗文,似乎也说得过去。
我比较喜欢慢节奏的生活,我是那种有一分钱当一毛钱使的人,生活过得越慢越好。
至于读书则是另一码事,我喜欢简单的东西,我检讨的时候我会说那和我的内心浮躁和不求上进有关。
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,我时常心生悲戚,感觉自己像个汉奸,不伦不类的。这种伪身份的难度在于要装,装得要像, 还得长期装下去。结果是过分的自卑导致我患上了抑郁症(又是一种伪文艺病),抑郁症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注意力不能集中,注意力不集中的人你让他写或者看长一点的文章,无疑是要了他的老命。岔开一下,上周末有个孩子来试听我的课,下课后我对他妈说,你这孩子患抑郁症了,得赶紧找心理医生,上课老动来动去,孩子她妈气鼓食胀的走了,我也乐了,潜台词还有一点就是我不愿意教这种学生。
说了半天,我要说的其实是我肚中无墨,写不了长文章。我严重欠缺传统文化的熏陶,我看过的书也就百十本连环画。打个比方,《红楼梦》要是满汉全席的话,那连环画只能是烧豆腐之类的玩意了。看连环画给我带来的伤害,类似于一个人缺钙,骨头没发育好,底气不足说话结巴。现在只要一见长点的文章,我就来瞌睡,不怕你笑话,我唯一勉强看完的书是那本叫《少年维特之烦恼》的不良书籍。
我以英语为谋生手段,偶而也写点洋文章,你可以推断我一定没读过几本英语书,听过我课的同学大可不必怀疑我那疑似纽约音的标准口语,那可是真功夫,不是读几本书就能忽悠的,我都端了好几年的盘子才端出来。
和写文章一样,聊天我也喜欢简约,和话少之人吃饭喝酒是件开心的事,他的少言寡语一方面是本性使然,一方面又照顾了我这样读书不多的人,不至于让我目瞪口呆,话不多却有分量,也给我留时间慢慢琢磨。也有些朋友友,水平高,读的书更多,滔滔不绝,从他们嘴里蹦出的书名、作家数不胜数, 一个饭局下来,嘴累(我不认识那些书名、作家,只有使劲吃)、耳朵累、脑子更累。
朋友突然打来电话,说三十万的长篇小说完稿了,让我瞅瞅。我说我不是文化人,瞅什么。 他说兴许你能挑几个错字出来啊,我说饶命吧,爹。后来我看见他的简介,称自己为作家, 我留了几个字:爷,千万别说我是你朋友。
像我这样的人,最好别和我谈文化,要谈文化,我可以装得大师一样不说话,给你漏个底,我生下才来三个月,我妈就从知青变大学生了,我没喝够奶水, 所以对我来说, 文化就像周老虎的照片—–可有可无。既然已经交代了, 那我还得继续伪装下去,偶尔也写篇短文,反正蚂蚱也是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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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分类 at 11月 11th, 200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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